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据悉,《计划》是2019年抓好《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实施的具体任务,建立了双责任制,既明确了市县政府责任,又明确了省有关部门责任;并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内容。根据《计划》,今年全省计划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和充电接口4万个以上。
加快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计划》强调,除特殊用途外,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轻型物流配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海口、三亚新注册网约车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其他市县不低于80%。新增和更换的环卫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50%。全省除分时租赁外,其他新增和更换的租赁汽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20%以上。
同时,2019年全省小客车新增指标中,燃油小客车增量指标较上年度明显减少。取消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限定,确保到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占小客车保有量比重明显提升。
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强调,2019年上半年要印发实施相关规划和意见,重点明确各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及责任单位,确保2019年全省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和充电接口4万个以上。
同时组织实施“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在海口、三亚开展试点小区充电桩建设;并修订出台相关标准,明确各类建筑物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其中,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含驻车换乘停车场)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其他类公共建筑(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规划建设。
此外,要将充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小区用户建设自用充电设施管理。
海南省将全面摸排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及供电现状。出台(居住)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的规范性文件,研究财政奖励、信用管理等措施对物业公司进行约束。同时启动老旧小区电容改造工作,探索建立公共电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保障电力供应并落实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相关成本纳入输配电价统一核算。
此外,海南省还将简化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手续,落实开辟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要求;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指南,简化充电设施报建审批流程,建立监督服务和投诉热线;并规范充电设施标识牌设置管理;完善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完善平台功能,改善用户体验。
完善清洁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计划》强调,要实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政策,处理好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充电停车位问题;在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市县实施包括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和环卫在内的新能源车辆交通出行差异化优惠政策。
海南省将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提前研究国家补贴政策退出后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机制和激励政策体系。
同时,海南省还将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计划》指出,海南省将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含物业)分类指导价格,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利用谷电充电。
同时,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加大对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和规范,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此外,今年将在海南省职业院校开设新能源汽车维修专业及课程,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定向培养模式,2019年培养各类新能源汽车专业维修等技术服务人员500人以上。
海南省还将出台《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初步构建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利用闭环体系;并举办2019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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